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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云online(中国)2024-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方案

发布日期:2025-10-20
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 2025 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 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长大学工通 [2025] 20 号)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订2024-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方案。

一、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

组长:陈思玥、李巧伟

副组长:唐珍妮、刘小标、熊琦

组员:谭宏政、李璇、贺辉、彭偲晗、孙枫、于慧

二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

(一)评选名额及对象:学校分配给我院的2024-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共13个,从我院2025-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品学兼优的2022-2024级学生中产生。

(二)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:

1. 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. 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3. 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4.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;

5. 2025-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在库学生,生活俭朴,无抽烟、酗酒等不良嗜好,无违规违纪行为。

6.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,综合素质较好。在道德风尚、

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优秀。

7.已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
(三)不予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条件:

1、2024-2025学年有旷课行为;

2、2024-2025学年内因病、事假缺课累计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五分之一以上;

3、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处分尚未解除;

4、2024-2025学年内有考试或考查科目不合格;

5、拒不履行缴纳学费义务,恶意拖欠学费。

三、评选流程

1、宣传动员。10月17日—21日,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宣传工作,公布学院评选方案。

2、个人申请。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的个人填写《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申请审批表》,并提交个人荣誉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。于10月22日交至学工办谭老师处,逾期不再接收申请。

3、学院初评。10月24日学院评选工作组进行评选,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。

4、学院公示。初评结果于10月27日在学院公示栏和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,接受师生监督,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。

5、最终评审结果以学生工作处公示为准。

四、学院监督

公示期内,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问题,请与学院学工办联系。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,均可以书面、电话或直接到音乐楼206办公室反映,对造假骗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,一经查实,将全额返回发放的奖学金,并给予纪律处分。

联系电话:0731—84261596。

2025年10月20日

开云online(中国)